关于表彰2016年度“五四”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
吉农院团发〔2017〕6号
各学院团委:
2016年,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,我校各级团组织按照 “一导二师三保障”的工作导向,积极开展党团共建、创先争优活动,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做出了积极贡献。经各学院推荐,学校团委研究决定,针对一年中,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如下:
授予动物科技学院等4个学院“五四红旗团委”荣誉称号;
授予2014级动物医学四班团支部等36个团支部“先进团支部”荣誉称号;
授予张鹤等117名同学“优秀团干部”荣誉称号;
授予朱纯宇等320名同学“优秀团员”荣誉称号;
希望全校团员青年以此表彰为契机,在全校团员青年中掀起学习先进,赶超先进的热潮,发奋学习,立志成才,在实现“中国梦”的进程中,拼搏进取、勇担重任,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!
附:吉林农业科技学院2016年度“五四”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表彰名单
共青团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委员会
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