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2017年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
吉农院团发〔2018〕7号
各学院团委:
2017年学校组织开展了2017年暑假、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,其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,为树立典型,表彰先进,进一步巩固社会实践活动成果,团委将在社会实践经验交流大会评比基础上,评选表彰一批表现突出、成绩显著的优秀组织单位、团队和个人。现将本年度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奖项
1.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
2社会实践优秀团队
3.社会实践优秀个人
二、评选条件
1.优秀组织单位:
(1)积极宣传组织学院学生参与假期社会实践活动,开展院级项目评比工作,并有项目入选为校级社会实践立项项目;
(2)申报项目数量多,参与人员广泛,并在社会实践经验交流大会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优先考虑;
(3)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,被新闻媒体、学校网站、团委网站、微信平台等媒介刊登报道的。
(4)按照规定上交相关评优材料。上交材料:
① 《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申报表》一份;
②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申报材料一份,主要介绍学院开展社会实践的基本情况、参与人数、覆盖范围和社会反响,字数为1000字左右。
2.先进个人:
申报对象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符合评选要求的在校学生。
(1)有效组织实践团队积极实践和圆满完成社会实践前后相关工作,出色完成社会实践组织工作;
(2)发扬团队精神,在活动中重视集体,能较好地处理团队与个人之间的关系;
(3)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成果展示交流等相关活动;
(4)按照规定上交相关评优材料。上交材料:
①实践课题成果(社会实践论文、社会调查报告等)一份,字数不少于1500字;
②《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申报表》一份;
③3张以上有代表性的实践照片(分辨率1280×960以上,JPEG格式)及相关影像资料。
3. 优秀团队:
以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成果汇报暨经验交流会为评选结果。
三、评选办法
1.优秀组织单位:由学院申报,校团委根据社会实践开展数量、质量、校级重点项目数量、社会实践经验交流大会成绩等要素评定。校级评选数量4个;
2.优秀个人:各学院推荐的社会实践优秀个人人数参照附件3。
三、相关要求
1.各学院团委要以开展社会实践评优表彰工作为契机,及时总结本学院社会实践活动,查找不足,凝练经验。
2.先进集体、优秀个人申报材料、优秀个人汇总表纸质版、电子版各1份,请务必于4月18日前报送院团委,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。
附件1:吉林农业科技学院2017年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申报表
附件2:吉林农业科技学院2017年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申报表
附件3:吉林农业科技学院2017年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名额分配表
附件4:吉林农业科技学院2017年社会实践"优秀个人"申报汇总表
共青团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委员会
二〇一八年四月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