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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农院团发〔2018〕7号关于评选2017年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04-06 来源: 作者: 浏览次数:

关于评选2017年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

吉农院团发〔2018〕7号

各学院团委:

2017年学校组织开展了2017年暑假、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,其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,为树立典型,表彰先进,进一步巩固社会实践活动成果,团委将在社会实践经验交流大会评比基础上,评选表彰一批表现突出、成绩显著的优秀组织单位、团队和个人。现将本年度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奖项

1.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

2社会实践优秀团队

3.社会实践优秀个人

二、评选条件

1.优秀组织单位:

1)积极宣传组织学院学生参与假期社会实践活动,开展院级项目评比工作,并有项目入选为校级社会实践立项项目;

2)申报项目数量多,参与人员广泛,并在社会实践经验交流大会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优先考虑;

3)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,被新闻媒体、学校网站、团委网站、微信平台等媒介刊登报道的。

4)按照规定上交相关评优材料。上交材料:

① 《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申报表》一份;

②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申报材料一份,主要介绍学院开展社会实践的基本情况、参与人数、覆盖范围和社会反响,字数为1000字左右。

2.先进个人:

申报对象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符合评选要求的在校学生。

(1)有效组织实践团队积极实践和圆满完成社会实践前后相关工作,出色完成社会实践组织工作;

(2)发扬团队精神,在活动中重视集体,能较好地处理团队与个人之间的关系;

3)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成果展示交流等相关活动;

4)按照规定上交相关评优材料。上交材料:

①实践课题成果(社会实践论文、社会调查报告等)一份,字数不少于1500字;

②《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申报表》一份;

3张以上有代表性的实践照片(分辨率1280×960以上,JPEG格式)及相关影像资料。

3. 优秀团队:

以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成果汇报暨经验交流会为评选结果。

三、评选办法  

1.优秀组织单位:由学院申报,校团委根据社会实践开展数量、质量、校级重点项目数量、社会实践经验交流大会成绩等要素评定。校级评选数量4个;

2.优秀个人:各学院推荐的社会实践优秀个人人数参照附件3

三、相关要求

1.各学院团委要以开展社会实践评优表彰工作为契机,及时总结本学院社会实践活动,查找不足,凝练经验。

2.先进集体、优秀个人申报材料、优秀个人汇总表纸质版、电子版各1份,请务必于418日前报送院团委,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。


附件1:吉林农业科技学院2017年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申报表

附件2:吉林农业科技学院2017年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申报表

附件3:吉林农业科技学院2017年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名额分配表

附件4:吉林农业科技学院2017年社会实践"优秀个人"申报汇总表



共青团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委员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二〇一八年四月六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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