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,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、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,根据团中央《2023-2024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奖学金项目说明书》要求,团省委、省学联拟继续开展2023-2024年度吉林省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奖学金推报活动。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。
一、活动时间
2024年1月至7月
二、活动主题
自信自强挺膺担当
三、名额设置
吉林省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候选人3名、吉林省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科创团体候选团体1个
四、报名条件
(一)吉林省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个人
1.截至2024年度暑假前,全校的全日制本、专科学生;
2.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学业成绩优良,品行端正,自强自立,乐观向上,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;
3.在投身经济发展、科技创新、乡村振兴、民主法治、文教体育、绿色发展、社会服务、卫国戍边、统一战线、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,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、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,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,在当代头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;
4.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、勤学求真、创新创业、社区实践、奋斗力行5个类别;
5.往届吉林省“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”奖学金获得者、吉林省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。
(二) 吉林省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科创团体
1.截至 2024年暑假前,全省高校(含民办、高职)在学的全日制本、专科生科创团体;
2.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,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,面向世界科技前沿、面向经济主战场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,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、重点工程、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;
3.团体中高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%以上。
五、活动安排(2024年1月16日至2月20日)
各学院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推报工作,应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遴选原则,择优推荐1-2人作为省级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候选人、1-2个吉林省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科创团体,经统一公示5个工作日后,由学院团委报送至校团委。
1.学生公开报名,学院资格审查和择优推荐。(1月16日-2月10日)
各学院团委在候选人、候选团队推荐中须坚持公开、透明,一般按照公开报名、资格审查、比选择优(重点考虑量化排名)的程序进行推荐。各学院团委要对拟推荐候选人、候选团队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(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),同时将推选结果上报学院党政领导和请示召开党政联席会议。
2.学校团委资格复查和组织遴选。(2月10日-2月20日)
学校团委对各学院团委推报候选人、候选团队进行资格复查,以最终分数排名进行公示和遴选上报。
3.学校团委公示。(2月20日-2月25日)
六、其他事项
申报材料:各学院团委请于1月300日前将2023-2024年度吉林省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报名表(附件1)、2023-2024年度吉林省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科创团体推荐表(附件2)、2023-2024年度吉林省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寻访活动推荐汇总表(附件3)、量化考核表(附件4)和相关证明材料word版发送至邮箱387883057@qq.com。
附件:1.2023-2024年度吉林省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报名表
2.2023-2024年度吉林省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科创团体推荐表
3.2023-2024年度吉林省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寻访活动推荐汇总表
4.量化考核表
共青团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委员会
2024年1月16日